四类项目先行
《通知》明确了资产证券化PPP项目的范围和标准,重点推动符合下列条件的PPP项目在上交所、深交所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 一是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 二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 三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四是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先选取主要社会资本参与方为行业龙头企业,处于市场发育程度高、政府负债水平低、社会资本相对充裕的地区,以及具有稳定投资收益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优质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示范工作。鼓励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的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