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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周四人民日报及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2019-5-9 07:37| 发布者: adminpxl| 查看: 12873| 评论: 0

摘要:     【证券日报】    A股市场又现回购和增持潮 你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和重要股东增持的案例快速增长。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5月7日,今年已有478家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回 ...


A股市场又现回购和增持潮 你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和重要股东增持的案例快速增长。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5月7日,今年已有478家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交易金额合计近579亿元;392家公司的重要股东增持自家股份,增持金额逾176亿元。

    上市公司争相表态

    上市公司发布回购或增持公告,均表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同时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回购方面,东睦股份5月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5月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数量169500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63%,与上次达到1%时的披露数相比增加1.02%,购买的最高价为7.60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6.21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783.08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同一天,闽发铝业发布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且回购总股份数量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增持方面,上海建工5月8日发布公告称,10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了1199404股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

    佛燃股份则表示,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收到董事长尹祥、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殷红梅的通知,两人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于2019年5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增持了公司股票192700股、40000股。

    除了表示信心和维护投资者利益,解决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不相匹配问题,也是回购股份和增持股票重要初衷之一。

    同济堂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实施本次回购。

    天顺风能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及大股东增持都彰显了对其公司未来的信心,但是略有区别。”联储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回购是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上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然后注销,总股本减少,在市场调整周期对于稳定公司股价提振信心起到积极的作用,投资者不用担心公司减持的情况;增持是资金雄厚的大股东通过继续增加持有的股份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但是后期有减持的可能。增持相对回购是更加普遍的现象。

    监管层乐见其成

    完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制度安排,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在业界看来,上市公司回购和大股东增持数量的增加,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为完善回购股份制度、丰富股份回购情形、简化实施回购决策程序、建立库存股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证监会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有回购股份意愿的上市公司,要全面梳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与股份回购相关的内容,明确规定可由董事会决定实施的回购情形,完善回购股份的持有、转让和注销等有关机制,健全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管理等制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完善股份回购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全体董事应当履职尽责,确保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后的股权分布原则上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去年底,证监会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提出依法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鼓励运用其他市场工具为股份回购提供融资等支持。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申请再融资的,在一定规模内取消再融资间隔期限制,审核中给予优先支持。

    今年初,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一方面对回购新规的内容逐项予以落地,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情形、程序、方式、信息披露、已回购股份的处理等事项;另一方面明确市场各方主体的应尽义务,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市场约束和监管介入相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最终推动形成长效、共赢和可持续的市场机制。

    乱开“空头支票”不可取

    虽然重要股东增持和公司回购股份能对上市公司股价起到很好的提振作用,但是乱开“空头支票”的情况对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也是直接的。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有超过40家公司公告回购但未进行回购,也有多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未能履行增持承诺。还有不少公司的增持和回购计划进展缓慢,更是引发了投资者的诸多不满。业界认为,对上市公司而言,这种情况是不可取的。

    “对于一些上市公司公开承诺回购或者增持,但是并未履行承诺的,投资者要谨慎对待”,郑虹表示。

    事实上,管理层对“忽悠式回购和增持”做了不少工作。

    证监会提出,任何人不得利用股份回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不得通过“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行为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增加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负面清单”。具体包括:一是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二是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出售的,应当在一开始即予以明确并披露,否则不得出售。后续,上交所将在规则执行过程中,对公司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行为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管,发现存在不当行为的,及时纠正。

    尽管如此,但还是有不少公司仍然没有遵守这些原则。对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这些行为的本质是违法的。

    “这种上市公司的虚假性利好公告,公司无法兑现,并且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可以构成民事上的欺诈行为。如果本身不具有相关增持能力,没有真实的回购意愿,构成欺诈行为,也违反相关法规。如果是恶意的,并且公司因此有获利行为,还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北京博审律师事务所石玉成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候表示。

    石玉成进一步表示,因为股民个体比较多又比较分散,很难联合维权。保护投资者,需要监管层督促上市公司对回购和增持没有如期履行的行为进行说明,对及时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监管。

    北京博审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刘迪思亦提出建议:这种行为确实是违反相关的信息披露的法规的,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

    “处罚力度其实是很关键的一环,如果法律只是规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是并没有违反承诺之后的后果,那么其实此类法条在实际操作中属于形同虚设,不能起到法律法规最基础的明示作用、预防作用和校正作用。”刘迪思称,加强处罚力度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甚至可以通过在刑法中增加该类型的犯罪形式和罪名。如果能够通过增设法律法规,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那么对于处理类似事件会更加有效率。

养老金入市规模仅占21% 加码A股市场时间窗开启

    5月7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官网显示,截至2018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29632.45亿元。根据人社部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17个委托省(区、市)签署的8580亿元委托投资合同中已有6248.69亿元到账投资运营。

    据统计,当前我国养老金委托投资规模只占到了社保基金会管理基金资产的21%,还有大量的养老保险基金存在银行或是购买国债。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全国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规模已近3万亿元,随着委托管理的增加,基金规模还会进一步扩大。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体上看,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已经相当大,但是目前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占基金积累总额的比重还是偏小,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求也在加大。此时,有关部门就更应该有动力来投资运营养老金以实现保值增值。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各地虽有积累,却不愿意拿出来进行投资,而此前国内A股市场的低迷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养老保险投资的稳定收益和保值增值带来了压力,这些都会影响到社保基金投资的意愿。

    在付一夫看来,在养老金存在缺口增大风险的背景下,社保基金不能只考虑如何“保值”,而是应将“保值”与“增值”并重看待。考虑到社保基金是人民的“保命钱”,其投资还是应稳字当先,在此基础上,尝试拓展投资渠道,寻求价值的稳中有升。

    “具体而言,从安全性角度考虑,社保基金可以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产业与不动产等领域。此外,从收益性的角度看,社保基金可以加大力度进军资本市场,将大蓝筹作为重点投资对象”,付一夫说。

    张依群认为,未来社保基金应采取多元化的投资策略。从近期看,养老保险基金今后应重点投入中国一二级股票市场,由于中国股市近段时间有所调整波动,大量优质企业的资产价值处于谷底状态,目前正是加大社保基金入市的良好时机,社保基金应加大入市力度,扩大社保基金在股市资金占比,形成社保基金对有发展潜力上市公司的稳定持有和长期支持,这是有利于社保基金增长、有利于股市发展、有利于民生的多赢之举。

    那么应如何促进养老金入市提速呢?付一夫分析认为,养老金入市难免会遭遇资本市场投资的所有风险。因此想要促进养老金入市,必须着力在大的制度安排上,将养老金入市与资本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养老金稳健运营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良性互动,这样才能有所成效。

证券交易印花税前4个月同比增长4.6% 年内累计收入增速首次负转正

    5月8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4.6%,年内累计收入增速首次负转正。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去年证券交易印花税977亿元,同比下降8.6%。今年前2个月,证券交易印花税197亿元,同比下降41.1%;一季度证券交易印花税397亿元,同比下降4.2%。前4个月,证券交易印花税541亿元,同比增长4.6%。

    此外,财政部数据显示,前4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651亿元,同比增长5.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63692亿元,同比增长4.6%;非税收入8959亿元,同比增长10.3%。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前4个月全国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反映出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从前4个月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国内增值税26377亿元,同比增长12.4%;国内消费税6256亿元,同比增长22.8%。企业所得税14979亿元,同比增长9%;个人所得税3963亿元,同比下降30.9%;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5840亿元,同比增长1.2%;关税929亿元,同比下降6.6%。出口退税6343亿元,同比增长25.6%;城市维护建设税1955亿元,同比增长8.3%。车辆购置税1241亿元,同比下降1.1%;印花税979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541亿元,同比增长4.6%;资源税668亿元,同比增长18.3%。

    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1984亿元,同比增长5.3%;土地增值税2081亿元,同比增长9.6%;房产税1073亿元,同比增长2.5%;耕地占用税427亿元,同比下降2.3%;城镇土地使用税824亿元,同比下降11.3%。

    数据显示,前4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667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0300亿元,同比增长14.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367亿元,同比增长15.2%。

    前4个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563亿元,同比下降4.8%。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1亿元,同比增长3.8%;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8302亿元,同比下降5.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7.6%。

寿险公司去年实现净利近1400亿元 10大险企拿走近九成 12家险企近三年连续亏损

    截至5月8日记者发稿,除安邦系寿险公司、华汇人寿等险企暂未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报告之外,已有84家寿险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报,这84家险企盈亏相抵,合计盈利1394亿元,同比增长约20%。

    从《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的情况来看,除未披露的险企之外,去年共有53家险企盈利,合计盈利1540亿元;31家险企亏损,合计亏损146亿元。也就是说,超过三成险企公司出现亏损。

    一家银行系险企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去年净利润不尽如人意,但今年年初随着股市的回暖,不少中小险企今年一季度净利大增。

    10大险企

    合计净利占九成

    整体来看,净利排名前十的险企,分别为平安人寿、太保寿险、中国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太平人寿、友邦中国、阳光人寿、华夏人寿、国华人寿,这10家险企去年合计净利为1375.68亿元,占53家盈利险企的89%。由此可见,前10家大型险企拿走行业近九成净利润,大型险企净利占比依然较大。

    此外,上述净利排名靠前的10家险企,除两家净利增速出现下滑外,其他8家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幅,这说明大型险企不仅占据了行业绝大多数利润,而且保持了较快增速。比如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等均出现30%以上的增速。

    回顾2018年寿险市场,在保险市场主体增多的同时,去年保费增速却趋缓。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8016.62亿元,同比增长3.92%,增速放缓(2017年原保险保费收入36581.0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8.16%)。

    去年寿险行业开局不利,受年初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上行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134号文”)的影响,保险业开门红销售不佳,叠加2017年开门红带来的高基数,行业整体新单保费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负增长。

    自2013年起,保险行业经历连续数年的高速发展,保费收入连年攀升。而去年以来,受限于产品转型较大,销售策略不够明确,2018年开门红销售低于预期,影响全年业绩。新单保费的高速下滑导致2018年保险行业保费规模未能持续自2013年以来的高速增长,重新回到保费收入负增长的窘境。

    投资方面,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1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较2017年进一步放缓,行业险资运用平均收益率基于资本市场波动预期较2017年下滑超过1个百分点,达到4.3%,由于保险资金体量大,投资收益微小的下滑,均对险企净利产生很大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去年部分险企新单保费增速出现下滑,叠加去年权益市场波动较大,投资收益出现大幅下滑,个别险企甚至出现巨亏。在此背景下,由于上市险企拥有大量的续期保费收入的支持,整体保费并未出现大幅波动,但部分中小险企则受此影响较大。

    超10家险企

    近三年连亏

    从中小险企来看,2018年共有31家险企亏损,占已经披露净利数据的寿险公司的37%,占目前所有保险公司数量的30%,这说明,约有三分之一的寿险公司未实现盈利。

    在去年市场竞争主体增多,保费增速下滑,此前几年累积的赔付和退保增多,权益投资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下,部分公司甚至出现多年连续亏损,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有12家险企近三年连续亏损,包括国联人寿、中法人寿等。

    从国内保险市场来看,随着近几年国内保险市场主体的进一步扩容,目前人身险公司达到了91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大型险企占据绝大多数市场份额的同时,中小险企面临着诸多生存压力。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虽然部分险企也出现由盈转亏,但去年有10家险企的亏损出现不同幅度的扩大,包括国联人寿、招商仁和、长生人寿、中华人寿、华贵人寿等。

    今年年初,麦肯锡对来自40余家保险公司的近60名高管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行业对于中小保险公司的未来发展持谨慎乐观态度,令受访者最为困惑的问题是中小保险公司的战略定位、产品和客户的差异化经营,以及公司治理和基础投入。

    相对而言,寿险从业者对行业发展前景更加积极,其关注点更加集中于战略定位、产品和渠道创新、治理稳定上。调研结果指出,中小保险公司亟需解决外部竞争和内部经营两大挑战。随着监管收紧,粗放模式难以为继。未来,良性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将逐步形成,行业的优胜劣汰会更加明显,中小保险公司的压力也会进一步增大。

    多家中小险企业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中小险企面临着诸多困境,如何突围形成独特的业务模式,考验着每一位中小险企的掌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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