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研讨,也体现了执法部门的无奈。各部门法律法规都很完善,摆在桌面上的,水利部门有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林业部门有湖南省和国家的两级湿地保护条例和管理规定,畜牧水产部门有渔业法等等。这些法律中都有禁止在湿地、河道动土筑堤的相关条款,可是用哪个都缺乏强制力。 这一次,各部门使出了最大的力气,畜牧水产牵头,水利部门执法,各部门都送达了责令整改、限期拆除的决定书。在如此巨大的声势和压力下,最后也只是让夏顺安拆除了1800米。 2017年,湖南省政府又组织一次专项行动,执法部门炸毁了矮围上游的一座水闸。夏顺安的矮围,在沅江市境内就长达10公里多,执法部门拆了三次,第一次320米,第二次1800米,第三次炸毁一座水闸,三次执法,仅仅是达到了河湖贯通、便于行洪的目的,却并没有实现对湖洲湿地的生态恢复和保护。 沅江市地处南洞庭湖,2002年,湖南省就在南洞庭湖湖区范围内划定了省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还颁布了《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可是说到保护,每个部门都管了,却都没有管好。今年5月,湖南省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规划重新做了调整,扩大了保护范围,沅江市还专门成立了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