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二:交易员“公用账户”暴露简单粗暴犯案手法
2014年上半年的一个工作日,稽查人员来到王某办公室。面对稽查人员出示的大量交易记录,王某消极对待。在实在没有办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也仅仅承认涉案账户名义持有人与其的亲戚关系,但始终拒绝承认与账户交易的关联关系,也拒绝承认利用该账户交易股票。 最后趁稽查人员取证时,王某谎称自己去卫生间,仓皇逃跑。“跑的时候手机也没拿。”一位参与办案的稽查人员告诉记者。 在天津,4位稽查人员在上门走访一位涉案账户名义持有人宋某时,其儿子暴力对抗调查,将一名男性调查人员推下楼梯,此事惊动了当地民警。其它账户名义持有人也均拒绝配合调查。 稽查人员从公司其它交易员的口中了解到,该基金公司2011年8月8日之前有一个所有交易员通用的公共账户,后因公司内控升级而关闭。 根据常识,如果涉案账户控制人是受王某指挥进行交易操作,那么王某登陆公共账户与涉案账户交易应存在“一前一后”的时间关系。稽查人员顺利地拿到了王某每次登陆公共账户的时间。在对比数据之后,稽查人员发现王某登陆公共账户与涉案账户交易的前后关系高度吻合。 王某“老鼠仓”的犯案手法也随之浮出水面,操作方式简单粗暴,即:“当天跟买,次日卖出”。这个手法的逻辑在于,基于概率原理,正常情况下,由于基金产品资金的介入短期会带动个股股价小幅向上。据介绍,总体算下来,涉案账户八成以上的交易都有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