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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四大证券报精华摘要:央行连续14个交易日暂停逆回购

2020-1-14 09:25| 发布者: adminpxl| 查看: 12349| 评论: 0

摘要:     【人民日报】  打造充满活力的城市之治(新论)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层面的体现和落实,需要调动各个城市探索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不同地方的独特优势    【证券日报】    央行连续14 ...


央行连续14个交易日暂停逆回购 专家认为1月份依然有注入流动性的必要

    1月13日,央行发布公告,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当日不开展逆回购。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以来,央行持续暂停逆回购,1月13日也是央行自2019年12月24日以来,第14个交易日暂停逆回购。

    多位专家表示,当前资金面水位偏高是央行连续暂停逆回购的直接原因。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今年1月6日降准正式落地,释放长期资金8000多亿元,银行体系流动性持续处于较宽裕的局面。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也对记者指出,降准的落地使得近期市场流动性持续处于较为充裕水平——截至1月10日,1月份以来DR007均值已降至2.09%,不仅较上个月进一步下行,而且明显低于央行2.5%的7天期逆回购利率。

    “尽管DR007和Shibor等指标在近几日有所上升,但仍低于去年大部分时间的平均水平,都位于低位。”陶金表示,近期并无大规模逆回购到期,资金回笼小,因此流动性总体处于高位,央行根据及时预调微调的原则,暂时并未加大投放。

    当前临近春节,央行是否会在近两周加大投放来“摆渡”节前的流动性?王青认为,伴随春节临近,市场流动性将出现收紧态势,央行仍有必要搭配开展不同期限的逆回购操作。若未来数日DR007均值升至2.5%以上,预计央行将恢复向市场投放流动性。

    陶金认为,尽管目前流动性较宽裕,但集中缴税、地方债集中发行等因素依然将影响1月份银行间市场流动性,1月份流动性投入依然具有必要性。因此,预计央行将根据加强逆周期调节,及时进行预调微调投入流动性,逆回购、MLF、TMLF等具体手段均有可能。

依新证券法治市 增强资本市场活力与韧性

    新证券法终于来了——这是大家获知证券法修订通过后的第一反应。

    2019年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并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新证券法来得很及时。因为原有证券法已经跟不上新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的步伐了,需要迅速做出调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资本市场的全新定位和发展方针来进行分析。

    201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是对资本市场在经济金融活动中的全新定位。这个定位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正处于转型升级中的中国经济,需要将高储蓄率有限度的逐步转化为股权和债权融资,从而实现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其方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二是国家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战略,需要吸收愿意并且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股权投资进入创新领域,而资本市场就为它们提供了平台和契机。比如科创板、创业板。实现这个目标更加需要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目标被市场高度概括为资本市场发展的“12字”方针。规范、透明、开放,是资本市场改革的固定目标。活力和韧性则是我们市场的短板,尤其是在经济下行阶段,活力更显不足,而在经过不断的改革发展之后,市场的韧性已经有所提升,但仍嫌不够。因此,只有切切实实地落实好这“12字”方针,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在发展定位和发展方针明确之后,需要解决的就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法律保障问题。受制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和认知,作为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大法,证券法已经滞后于市场的发展。所以,修订证券法就成为非常迫切的一项工作了。

    于是,证券法修订工作开始加快。2019年4月26日下午,《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市场感叹:四年三读,可见证券法修订之艰。证券法修订初审是在2015年4月份进行的。

    旋即,市场中的各类机构就将研读证券法三审稿并提出修改意见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比如,2019年5月21日,证券日报主办“证券法修订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更好落实股票发行注册制试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比即将实施的新证券法,座谈会中的有些观点已被立法机构所采纳。

    纵观新证券法,在处理政府、市场、企业和投资者关系方面作出了足够努力,同时也力求把握创新需求与监管成本的平衡点,满足对投资者保护的精细化要求,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日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留下了法律空间。

    从今天起,我们将选取新证券法中违规违法处罚等市场最为关注的十个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解读,目的就是要让市场参与各方充分了解和能够使用新证券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依法治市”是实现资本市场“牵一发而动全身”定位和“12字”发展方针的唯一途径,也是深化A股市场改革的不二法门。

697家公司预告年报业绩 4家跨入净利百亿元俱乐部

    进入2020年,沪深两市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披露2019年度的业绩预告。同花顺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月13日,共有697家公司预告年报业绩,其中,有142家公司预计业绩同比增长幅度超过100%(按预告净利润同比增长最大变动幅度这一指标排序,下同);从净利润情况来看,有4家公司预计净利润将超过100亿元(按预告净利润下限这一指标排序,下同)。

    从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指标来看,有7家公司称净利润有望同比达到10倍以上的增长。从这7家公司公告的内容来看,报告期内能有大幅度的净利润增长,多数公司称是因为合并报表变化所致。但也有公司解释称,“2019年经营状况良好、订单提升、销售平稳是造成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

    从净利润金额来看,邮储银行、贵州茅台、温氏股份、海康威视是这697家公司中预计净利润金额最高的4家公司,皆超过了100亿元。

    温氏股份详细解释了业绩状况,公司称,报告期内,肉禽市场行情较好,公司积极发展养禽业务,实施增加投苗等措施,实现了扩产增量增效。公司销售肉鸡9.25亿只(含毛鸡、鲜品和熟食),同比增长23.58%,销售均价同比上涨9.93%,公司养鸡业务收入及盈利同比上升。

    此外,温氏股份还提及,公司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严抓生物安全,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肉猪1851.66万头(含毛猪和鲜品),同比下降16.95%,但是受国内生猪供给偏紧的影响,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6.57%,公司养猪业务收入及盈利同比大幅上升;此外,公司金融投资业务稳健增长,财务投资业绩同比上升。

    综上所述,温氏股份预计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升,预计净利润约为138.5亿元至143亿元。

    按温氏股份预计的最低净利润数据计算可知,在过去的2019年,温氏股份每天净利润约为3800万元。

    此轮“猪周期”为不少养殖龙头企业带来了业绩的实质利好。有不愿具名的农业分析师对记者解释,“2020年上半年生猪价格可能仍将高位运行,价格走势可能是前高后低,上半年是最缺猪的时候,复产在继续。2020年对养殖龙头企业仍然是个不错的年份。”

    生猪的价格上涨使得肉类替代需求增加,也带动了拥有禽类养殖业务的企业业绩行情,例如,益生股份预计,受鸡肉供给紧张和需求替代影响,行业景气度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父母代肉种鸡雏鸡及商品代肉雏鸡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因此,公司在三季报中预测,2019年全年净利润约为22.5亿元至23亿元,同比增长520.11%至5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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