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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1日周五人民日报及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2019-6-21 08:33| 发布者: adminpxl| 查看: 12934| 评论: 0

摘要:     【人民日报】  固安迈向“幸福之城”  可弯曲的柔性屏手环,可对折的手机,能够做车窗的透明平视车载显示……这些曾经只能在电影中见到的科技场景如今正走进生活。5月下旬,由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 ...


专家:稳投资突破口在于基建补短板和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

    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积极做好“六稳”工作,稳投资是重要方面。要找准切入点,抓住既能满足群众期盼、有利于拓展内需促消费、又不会导致重复建设的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举多得之效。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中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可能会对出口带来一定的冲击。稳投资,是稳定国内经济,实现产业平稳转型的保障。

    刘哲表示,稳投资的突破口在于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和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基建投资,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建设,对冲房地产的投资下滑,保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合理区间,为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对于中东部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善的地区,应加快网络、通信等现代基础设施建设,为知识产业、信息产业等新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硬条件。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院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稳投资的根本落脚点在于推动经济增长与改善民生。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尤其是投资增速下滑对稳投资提出了迫切需要;而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加强补短板、弱项投资也提出了新需求。进入2019年以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表现为大规模减税降费、增加专项债额度、发行节奏提前等多个方面。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下,有效投资明显提升。随着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的加快发行,各地将资金及时用于补短板、增后劲的重点项目上稳定投资。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发布相应的重大投资项目,涉及铁路、高端装备制造、房地产等多个领域。

    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重点部署了三大民生工程: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付一夫介绍,我国基础设施投资整体上要弱于制造业投资,人均基础设施的存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尤其是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任务还很重。同时,脱贫攻坚(比如脱贫住房、棚户改造、公租房等)以及农业、水利等领域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付一夫表示,此次国常会专门重点部署了这三大民生工程,彰显出优化投资结构与补短板上的精准切入,既抓住了民众的需求与期盼,又不会导致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属于典型的扩大有效投资。尽快落实这三大民生工程,有望进一步带动消费的提振,强化国民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同时也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潮流,增强居民的获得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积极部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现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思路,对于老旧小区居住条件的改善有较为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培育新的住房消费需求。

    刘哲表示,农村电力改造升级,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电力投资具有产业链长、规模大、挤出效应小的特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会对相关产业链上的电缆、变电站、电机以及相关电网设备等投资起到带动作用,成为稳投资的重要支撑。

    根据6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地方政府专项债应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其中就包括许多惠及民生的相关领域。

    付一夫表示,三大民生工程刚好与《通知》中的要求相吻合,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认为此次国常会的重点部署为政府专项债的重点投入项目指明了方向。可以预见的是,社会民生领域的“补短板”,将长期扮演国家稳投资、促销费的重要抓手这一角色。

30家新三板企业申报科创板已被受理 行业集中在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业

    当前科创企业申报科创板热情高涨。据统计,截至6月19日,上交所目前共计受理40批124家公司,其中有30家来自新三板的企业,占比接近25%。

    对此,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彭海6月20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些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具有高度成长性,并且研发投入规模占比较大的企业大多取得了较为可观的科研成果,或已将其转化为竞争优势,预计这些“准”科创板企业的收入质量会更好。

    “新三板经历十几年发展后,已积累大量中国高科技企业,这30家来自新三板的科创板受理企业,正是体现出新三板发展的成功经验,也符合新三板企业的特征。”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6月20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科创板持续推进,预计未来还会有更多新三板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值得一提的是,新三板企业转板科创板也有明显优势,即新三板企业已接受较为严格的财务处理和信息披露监管,因此在接受问询和答复问题时会更加从容。

    针对新三板与科创板之间的关系,陶金认为,科创板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方面做出很多制度创新,形成多方面突破,待未来科创板的制度创新经验得到足够积累后,很多类似的制度调整可应用到新三板中,尤其是可以推广到新三板的创新层。

    据本报记者梳理,这30家来自新三板的科创板受理企业,分别为:先临三维、迈得医疗、赛伦生物、杰普特、安博通、龙软科技、苑东生物、南微医学、紫晶存储、天准科技、木瓜移动、世纪空间、贝斯达、江苏北人、长阳科技、久日新材、映翰通、西部超导、嘉元科技、金达莱、华特气体、凌志软件、联瑞新材、泰坦科技、博拉网络、建龙微纳、八亿时空、有方科技、洁特生物、泽达易盛。

    “不难发现,从体量而言,这30家企业位于新三板市场“金字塔”结构的中上层。”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6月20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行业角度看,这30家企业多分布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领域,目前在节能环保板块出现金达莱,预计节能环保板块的企业将陆续出现。另外,按照利润体量和股权分散度两个维度来刻画,主要集中在股东户数100以内,净利润1亿元以下的范围,但也不乏个别已受理的企业股东户数超过100户,挂牌期间交易活跃且利润体量在1亿元以上,其中典型代表为金达莱、嘉元科技、西部超导等。

    郭晓蓓认为,相对于新三板,科创板的合格投资人标准更低,预计流动性更好,估值更加公允,融资效率更高,自然吸引新三板众多公司的追逐。不过,考虑到科创板更加严格的准入条件,故只有相对头部、且有一定科技含量和技术优势的新三板公司才有机会“瞄准”科创板。

    不能回避的是,目前新三板仍然面临很多发展困难,企业分化严重、流动性和交易规模受限、多数企业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陶金表示,当前政策层坚持对新三板进行严格监管,对违反相关财务、信披、业绩标准等规定的企业实行摘牌,有助于去除新三板病灶,使新三板质量向科创板靠近,真正成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邢炜:目前我国保险业保持了“三稳三好”的态势

    6月20日,在第219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发布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邢炜表示,目前我国保险业保持了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具体表现为“三稳三好”。

    “当前阶段,从发展水平、民生需求和国家战略来看,保险业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机遇期,同时也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邢炜指出,未来我国保险业将继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指示精神,埋头苦干做好自己的事——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停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松懈,落实扩大开放新举措不动摇。

    “三稳三好”提升服务能力

    据邢炜介绍,目前我国保险业总体上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具体表现可以用“三稳三好”来概括:

    一“稳”是行业增长稳。2018年,我国保险业原保费收入达到3.8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8.3万亿元,实现了平稳增长,继续位居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今年1月份-4月份,我国保险原保费收入1.9万亿元,同比增长14.92%,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9%,实现了良好开局。

    二“稳”风险防范稳。在偿付能力方面,截至2018年四季度末(去年底),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今年一季度,这两项指标分别是245.3%和233.4%,分别上升了3.3个百分点和2.4个百分点。在风险综合评级方面,2018年被评为A类保险公司104家(占大部分),B类69家,C类、D类各2家,就是说保险业抵御风险的基础不断夯实。

    三“稳”是外资预期稳。在监管部门的不断开放政策下,2018年11月份,首家外资控股保险公司获批筹建,到今年3月份,首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获准筹建。今年1月份-4月份,外资险企原保费收入市场占有率达到6.8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78个百分点。这说明外资认可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持续看好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

    一“好”是保险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保险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不断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调整机构体系、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保险产品,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不断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客户体验。当前,我国保险业在很多保险科技的应用领域已经走在世界前列。

    二“好”是保险保障功能不断增强。保险业坚持回归保障本源,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能力。2018年,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金额共计6897万亿元,同比增长66.2%,同时我们的价格、费率在下降。其中,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4.7%,在全国卫生总费用中占比首次突破3%;大病保险覆盖居民已突破10亿人,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平均提升14%,试点以来累计赔付超过1900万人次;农业保险为近2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46万亿元,同比增长24.2%。

    三“好”是保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保险行业不管是在承保还是理赔方面,由于我们这些年保险机构在组织能力上的增强,以及科技的运用、保险上下游产业链的贯通,使得我们保险的服务在很多环节都有明显的提升。另外,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所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贡献明显。大力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18年末,保险资金通过各类资管产品,支持“一带一路”投资达9612亿元;服务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投资分别达4248亿元和1717亿元;支持清洁能源、资源节约与污染防治等绿色产业达6942亿元;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8年保险业在股票和基金方面共投资近2万亿元,占比接近12%。

    邢炜表示,保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大力服务实体经济。

    保险业政策密集出台

    乱象整治取得成效

    邢炜指出,近期以来,监管部门针对保险业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方面通过严监管整治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风险;一方面通过政策推动,加快保险业对外开放步伐,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车险市场高手续费、捆绑销售等问题,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控不到位,合规建设薄弱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是在机构设立、产品开发、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

    三是税优健康险政策、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等举措,推动行业不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一系列监管政策推动保险资金进一步发挥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优势,也包括通过全业类投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五是在对外开放方面,一些政策的逐步落地,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投资和保险机构,促进中国市场保险机构提高经营效率,丰富金融供给。

    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邢炜表示,作为保险行业协会,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围绕深化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行业发展质量等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自律平台的作用,统一行业思想,签署自律公约,另外在车险行业签订全国车险自律公约,也包括配合商业车险改革,制定了机动车商业条款保险示范条款,开展新型条款研究,建立创新条款评估机制,形成多元化产品供给体系。

    二是加快制定和发布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领域示范条款和纯风险费率,提升非车险领域的标准化程度。深化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依托产品自主注册平台发挥产品自律和研究的功能,引导行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另外,协会一直以来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研究,完善重大理赔案例库,推动建立行业应对重大灾害风险事故处理应急机制。

    三是寿险养老险领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研究,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和保险产品通俗化、简单化、标准化研究。进一步明确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范围界定,研究开展养老金管理业务的数据收集管理。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政策,配合银保监会及相关部委推出配套政策。

    四是意外健康险领域。积极推进重大疾病定义修订工作,今年6月份完成重疾核心病种的定义修订,年内对其他相关病种进行规范并适时发布,探索建立疾病定义管理长效机制;开展税优健康险调研,听取主要公司意见,将行业诉求及时反馈监管部门,推动政策完善;配合监管改革,开展意外险消费者需求调研。

    “下一步,我们还将发布若干行业的团体标准,开展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围绕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做好人才发展和教育培训工作”,邢炜强调,保险业接下来将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邢炜谈道,我国的保险业尽管改革开放后保持了一个长足发展,保费规模达到全球第二,但是从保险深度和密度方面来看,还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保险的风险保障能力还相对不足,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也说明保险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追求高质量生活的过程当中,必然对医疗、健康、养老的需求不断提升,保险在民生保障领域的作用肯定会日益显现。

    “我国保险业将继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指示精神,埋头苦干做好自己的事。”邢炜表示,一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停步,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松懈,三是落实扩大开放新举措不动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抓住重点领域领悟和薄弱环节,不断优化市场结构、产品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预警、整治市场乱象、提升合规意识、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扎实推进监管部门开放举措的落地实施,在对外开放中不断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

证监会二次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删除净利指标 支持上市公司加快质量提升速度

    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称,拟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部分条文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将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包容度”。此外,为实现并购重组监管规则有效衔接,稳步推进科创板建设和注册制试点,本次修改明确:“中国证监会对科创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监会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证监会坚定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这一并购重组的主渠道、盘活存量的主战场,吐故纳新、提高质量、做优做强,在开展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谋求新发展等各方面,做好中国经济的“火车头”和“发动机”。

    业内人士认为,调整优化并购重组制度,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重组上市是并购重组的重要交易类型,市场各方高度关注。”证监会强调,中性、客观地看待重组上市这一市场工具,有利于准确把握市场规律,明确市场预期,结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

    有鉴于此,为进一步理顺重组上市功能,激发市场活力,证监会对现行监管规则的执行效果开展了系统性评估,拟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包容度”,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

    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针对亏损、微利上市公司“保壳”、“养壳”乱象,2016年修订《重组办法》时,证监会在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设定了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项指标。

    但在规则执行中,多方意见反映,以净利润指标衡量,一方面,亏损公司注入任何盈利资产均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不利于推动以市场化方式“挽救”公司、维护投资者权益。另一方面,微利公司注入规模相对不大、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也极易触及净利润指标,不利于公司提高质量。

    因此,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公司经营困难、业绩下滑,更需要通过并购重组吐故纳新、提升质量。鉴此,为强化监管法规“适应性”,发挥并购重组功能,本次修法拟删除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加快质量提升速度。

    进一步缩短“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2016年证监会修改《重组办法》时,将按“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期间从“无限期”缩减至60个月。

    考虑到累计期过长不利于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特别是对于参与股票质押纾困获得控制权的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0个月的累计期难以满足其资产整合需求。因此,本次修改统筹市场需求与证监会抑制“炒壳”、遏制监管套利的一贯要求,将累计期限减至36个月。

    推进创业板重组上市改革。考虑创业板市场定位和防范二级市场炒作等因素,2013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禁止创业板公司实施重组上市。前述要求后被《重组办法》吸收并沿用至今。经过多年发展,创业板公司情况发生了分化,市场各方不断提出允许创业板公司重组上市的意见建议。经研究,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本次修改参考创业板开板时的产业定位,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同时明确,非前述资产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为抑制投机和滥用融资便利,现行《重组办法》取消了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为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重点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本次修改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融资、减持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的情况,取消前述限制。

    此外,规则适用方面,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按照修改后发布施行的《重组办法》变更相关事项,如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根据《重组办法》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决策、披露、申请等程序。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遵循“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推进创新、改进服务”主线,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依托“三点一线”监管体系提升并购重组全链条监管效能,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各交易主体归位尽责,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内生动力,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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