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同业存单,就是商业银行发行的一种可交易流通的债务融资工具。商业银行通过向其他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就可以从其他机构里融通到资金。审计发现,短短两年间,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由2014年的不到9000亿元,爆发式增长至2016年的12.99万亿元,增幅超过了10倍多,涉及529家商业银行。短期内业务量爆发式增长,在同业存单的操作层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呢? 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于洋告诉记者,同业存单推出的时间比较晚,对于同业存单相关的法规,也不是特别多。当时对同业存单来说,可能没有特别明显的违规迹象。 一方面,业务量爆发式增长超出想象,令人担心其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又没有明显的违规迹象。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做出审计结论呢?这期间,一些更加极端的案例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李晓鹏介绍:“发现有两家银行,各自同时发行一款同业存单,这个同业存单期限相同,发行的时间相同,定价相同,但是发行之后两家银行互相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