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50)三花股份:部分厂区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
2014年7月16日,三花股份收到新昌县规划国土联席会议纪要《第49次规划国土联席会议纪要》(县政府办公室[2014]3号),纪要有关内容如下:会议讨论审议了原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储备方案,原则同意国土局上报的方案。
根据县政府(2013)38号专题会议纪要,储备主体为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享受“退二进三”政策,土地按评估价的200%进行补偿,计2356.4050万元。建议储备补偿款为人民币5881.8706万元(其中土地补偿款2356.4050万元,地上建筑物及围墙和地下管网等配套设施补偿款3525.4656万元)。
公司将按照上述会议纪要精神,尽快将上述土地收储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另外,上述土地收储方案尚需待新昌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上报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司与新昌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签署相关土地储备合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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