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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日周五人民日报及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2020-1-3 09:35| 发布者: adminpxl| 查看: 12939| 评论: 0

摘要:     【人民日报】  黑炭变“白金” 这是片蓝海  在日前举行的“清华大学助推宁夏高质量发展院士专家行”活动中,清华大学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双方深化合作、互利发展。    ...


多部门将联合出台政策举措 健康养老保险迎春风

    政府部门正在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因势利导地推动商业保险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及医疗压力的重任。

    1月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透露,《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近期由多部门联合印发。

    多项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政策举措被提出,涉及产品端、投资端及监管制度体系。包括:扩大产品供给,研究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完善个人税延型养老险政策,大力发展教育、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拓宽商业养老险资金运用范围,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等。

    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获政策支持被上升到如此全面的高度,长期关注商业保险的业内专家的感受是:在政策的扶持下,在消费升级、人口老龄化、疾病年轻化的趋势下,商业健康险及养老险势必将迎来变革性的发展机遇,将成为保险公司未来业绩的新增长点。

    增加“一老一幼”险种供给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压力骤然增大,依托商业保险为政府分担养老医疗压力、补齐社会保险短板的呼声此起彼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两年来,支持商业保险的制度接连出台。

    黄洪昨日在介绍《意见》的起草背景时也谈到这一点。他说,近年来,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在引导行业积极参与多层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看,仍存在优质产品服务供给不足、政策制度不健全、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商业保险功能作用发挥仍不充分、覆盖面较窄。

    他举例称,目前,保险业销售的商业健康险,包括疾病险、医疗险、医疗意外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这五大类,共有5000多种产品,2019年前10个月,健康险保费收入达到6141亿元,同比增长30.7%,但仍然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

    因此,完善商业健康险、养老险的产品和服务,扩大产品供给,研发专属保险产品,是《意见》提出的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首个政策举措。

    具体包括:研究扩大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险,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险,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险政策,研发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积极开发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专属商业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等。

    黄洪把它形象地归纳为“一老一幼”市场,并称“这是巨大的市场,保险业不应忽视”。他透露称,下一步,银保监会要在“一老一幼”方面,增加老年人保险和幼儿保险的产品供给,要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制,用监管这个指挥棒来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重视发展这两大市场。据了解,银保监会还将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关于丰富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

    拓宽资金运用范围

    对于政府力挺商业健康险、养老险发展,保险业人士为之振奋。除在产品端扩大供给外,拓宽资金运用范围也是一大政策看点。

    首先,拓宽商业养老险资金运用范围,实现长期保值增值。黄洪表示,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

    其次,他还透露,《意见》将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等优势,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及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

    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同,保险业是唯一同时具备经济补偿、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等多重核心功能的,保险资金的内在属性也决定了它“规模大、久期长、来源稳定”的特点。这样的特质决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民生项目、服务实体经济将大有可为。

    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

    在产品端、投资端进一步放开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也将同步跟上。从黄洪昨日表述来看,由于事关广大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确保资金安全是第一位的。他坦言,无论是从负债端到资产端,要形成一个全流程的监管体系。

    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例,它具备长期锁定、保证收益、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互助共济)四个特点,它能提供养老金长期终身领取。与普通寿险保险产品相比较,它的业务存续期更长。因此,它对于资金应用安全性的要求更高,更加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如何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绝对安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仅是个巨大的挑战,而且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他指出,首先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设计,同时要加强保险资产有效监管。

    他强调,银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实行资质管理。原则上遵循“你有什么能力,就办什么事”的原则,如有保险公司不具备某个项目的投资能力,监管就不会批准它在这个业务范围的资金运用。目的是要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要让保险公司更审慎地进行资金运用。

声称权益被“绑架” 聚力文化新任董事提请离职

    印章“丢没丢”尚未搞清楚,聚力文化又陷入了董事权益被“绑架”的“罗生门”。1月2日晚,聚力文化回复深交所问询,就印章失控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回复。但是,在回复中,两名董事表示了不同意见,其中一名去年12月初刚就职的董事还提出了辞职,声称自己的董事权益被“绑架”。

    聚力文化首先回复了印章丢失的具体情况。回复函显示,聚力文化包括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在内,共有30个经营主体的印章失控,可能会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财报的编制。此外,对于这些印章失控的经营主体是否还具有实控权,聚力文化称“从股权结构上看享有控制权”。

    但是,对于印章“失控”的说法,聚力文化的两名董事表示反对。根据公告,聚力文化董事张楚、林明军表示,两人收到法人余海峰的邮件,邮件称“上市公司公章现由余海峰保管,未曾丢失,余海峰之前已致函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长陈智剑及董事姜飞雄、新一届董办,详细说明了公章在余海峰处保管的具体原因及移交程序,上述人员一直未按照正常交接程序办理”。

    此外,对于去年12月24日聚力文化发布的印章失控的公告,两人均表示,事前未咨询其意见,就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的口径对外发布,违反了信披真实性原则。两人还郑重声明“本人不能保证其信息披露真实性”。

    同时,董事林明军还发布声明申请离职。原因有三:首先,2019年12月6日股东大会选举本届董事会涉嫌违规;其次,2019年12月9日新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等程序违规,选举董事长议题未按照公司章程提前5天通知,并在开会前10多分钟才仓促给其发送候选人征集邮件,侵犯了董事权益;另外,2019年12月24日关于公司印章等失控的公告存在虚假承诺,没有咨询其意见,其董事权益已经彻底被“绑架”。林明军还在最后强调,“本人非个人原因辞职”。

    公告显示,去年12月6日,林明军在聚力文化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选为董事,迄今尚不足一个月。林明军的职业经历十分丰富,曾担任和讯网证券频道主编、TOM在线网站部高级经理、腾讯网内容总监、汽车点评网CEO;2015年至今,担任海淘车公司CEO。

    对于两名董事的“开炮”,聚力文化现任董事长陈智剑则表示,余海峰已不具备担任和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主体资格。按照公司的规定,余海峰不具备保管公司印章、证照资料的资格,其拒不移交等行为违反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张楚、林明军对本次《关注函》回复缺乏事实依据,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是真实的。

    对于林明军在辞职声明中提出的质疑,陈智剑表示,2019年12月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各董事选举结果有效。另外,2019年12月9日新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前,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等重要职位均已空缺,属于紧急情况,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结果也合法、有效。

    对于林明军提出的董事权益被“绑架”的相关情况,陈智剑称,在公司尚未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林明军辞职事项的情况下,林明军已通过第三方媒体将其辞职事项和理由进行违规公开披露,违反了相关法规定,公司将保留追究其违规责任的权利。

保证金产品业务指引将出 多数券商观望待变

    近日获悉,有关券商(现金管理类)保证金产品的业务指引或将于近期出台。据了解,监管层目前就此已形成了初步方案。

    作为大集合改造的一部分,指引将对保证金产品的存续产生何种影响?有券商人士向上证报表示,其与监管沟通后形成的预期是:“产品按照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或将不能提取业绩报酬,转而以收取增值服务费的形式获得收入。”

    静待指引

    在上一轮的资管业务创新中,各家券商对开发保证金产品热情很高,基本上是“各家一只”,大大小小的券商保证金产品遍地开花。然而,随着大集合改造启动,规模庞大的保证金产品群体也进入了“整改倒计时”。

    但目前,对于保证金产品怎么改、何时改,多数券商仍然选择“按兵不动”。

    原因何在?一是保证金产品规模在大集合的整体规模中占据较大比重。“目前产品只接受老客户参与,虽然不能新增客户,但对产品规模没有设限。所以对我们来说,能做一点是一点。这块对我们的增收影响很大。”有券商人士坦言。

    “虽然知道肯定要改,但是能晚则晚。日程上安排了容易改造的权益类、债券类大集合产品先行改造,报监管审批,保证金产品嘛,打算先放一放。”这位券商人士表示。

    二是,到底该怎么改?券商们心里也没底。

    目前,在券商的大集合产品业务收入中,业绩报酬占比较高。

    业内普遍关心大集合公募化改造后,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去年1月,各地方证监局向券商下发了大集合详细对标公募的规范指南。而当时的指南明确,将维持现状,提出:一方面,可待公募基金业绩报酬专项规范出台后,再行调整;另一方面,后续在大集合产品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时,将按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设定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与比例。

    “当时留下了一定的政策空间,对有关产品业绩报酬的规定怎么制定,券商比较敏感。而目前有望推出的保证金产品指引,大概率会给出具体规定。”前述券商人士称。

    从更高的层面看,监管的标尺将是统一的。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监管的总体思路是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无论是券商、银行还是公募基金,资管新规里强调同类产品遵循的监管规则得基本一致。这利于构建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监管套利。

    风光不再?

    按现状,券商能从保证金产品中收取浮动“业绩报酬”,远高于从其他现金管理型产品收到的管理费。而且,经多年发展,一些保证金产品已积累起了一批忠实粉丝。不过,较高水平的业绩报酬提取,也导致投资者到手收益明显缩水,因此引来诟病。

    一般而言,券商会对这类产品设定一个业绩比较标准,当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标准后,计提比例不等的业绩报酬,低至30%,最高则能达到100%。

    对此,有券商人士表示:“如果改造后不能再提取业绩报酬,则对我们来说,运作这类产品的动力就会减弱。如果再遭遇收益率持续下降,则产品很可能会被清盘。”

    此外,有券商资管人士分析称,券商保证金产品的申购赎回波动较大,资金稳定性差,且投资久期较短。对比银行、公募的同类现金管理产品,其整体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略低。

    “保证金产品如出现流动性缺口,管理人也必须补足。如果在交易时间,有投资者向券商申请快速取现,券商就得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因此,对流动性管理能力提出了不小挑战。预计流行性差的此类产品可能将渐渐消失。”邮储银行高级经济师卜振兴对上证报表示,按目前的投资范围、杠杆要求、久期约束等方面的规定,预计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和收益会出现明显下降,但仍将有一定的市场。主要原因在于:客户有短期闲置资金管理的需要,同时,现金管理类产品安全性较高的特点也会吸引部分客户。

    从资金使用效率看,相比能实现T+0当天到账的公募货币基金和银行现金理财,券商保证金产品一般实行T+1到账。但即便如此,还是有投资者表示,更看重交易的便利性,因为券商保证金产品能够实现股市账户闲置资金的自动转入转出,“不用专门去操心”。

    卜振兴也表示,券商保证金产品主要对接的是股市投资者,他们对收益率并不很敏感。因此保证金产品作为市场中为短期闲置资金定制的投资方式,在改造后仍将有其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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