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立法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上海市嘉定区的和桥村由于发展相对滞后,近些年开始在村集体土地上建厂房出租,租金成了村里重要的收入来源。不过,向企业收租金,对方都要村里出具发票,但由于之前村里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无法申领发票。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村委会从事民事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2018年1月5日,和桥村村委会从民政部门领到了上海第一张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特别法人的身份给村委会吃了一颗“定心丸”,也为他们未来发展铺平了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