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入市的四个阶段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金的投资实施已经步入平稳运行阶段。总体来看,养老金入市进程经历了构想、试点、立法、实施四个阶段。 构想阶段(2011-2014): 证监会研究中心从2011年开始提出基本养老金保险入市的中国版“401K计划”,力主通过调整养老金制度结构,推动养老金入市;2011年11月,原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如果能将我国的地方养老保险金投资股市获取收益,将对个人、政府、资本市场大有好处。 试点阶段(2012-201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经国务院批准,分别于2012年和2015年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和山东省(分期到位)各1000亿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并取得较高的收益水平。 立法阶段(2015-2016): 在这期间,主要明确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运营机构。2015年颁布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拓宽了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2016年颁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通过法律的形式授权全国社保理事会运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实施阶段(2016年-至今): 2016年11月,正式公布养老保险基金的4家托管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2016年12月,评审出21家投资管理机构(14家基金公司、6家保险公司和1家证券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