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99江南水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参与各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开始复牌。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14 日发布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25),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施工资质,提高公司施工能力、拓展市政工程业务市场份额,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相关各方筹划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重组框架 公司拟对现有市政工程施工资质进行完善,初步确定重组的交易对象为江阴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易方式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江阴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接触,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对重组方案进行组织设计和反复论证。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在与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中,双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价格、员工安置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并出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披露本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于 2015 年8 月 7 日开始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