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6395朗鸿科技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6日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91,11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1,56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45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1,5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8,004,000股。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分红权。该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52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