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控股股东未能按期取得岸线使用批复
北部湾港(000582)1月14日晚间公告,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取得钦州港域大榄坪2号泊位末端至3号泊位起点(177米)的岸线使用批复。 此前,北部湾港于2012年至2013年实施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北部湾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57.57%股权。 对于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注入的主要资产中部分泊位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使用岸线的合法性进行确认,截至2012年7月25日,尚有钦州港域大榄坪2号泊位末端至3号泊位起点(177米)未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岸线使用批复文件,北部湾港务集团承诺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对于该部分泊位的岸线使用批复文件,同时承诺办理该等岸线批复文件的所有费用均由其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