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股份002420 关于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复牌暨实行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其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前一个交易日披露风险警示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2 毅昌 01)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已经停牌。现经公司申请,“12 毅昌 01”将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信息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 毅昌 01 3、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 毅昌 01 4、债券代码:112160 5、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4 年 12 月 17 日 6、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公司债券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 年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本次跟踪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负面。 (侃股网www.eweb.net.cn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12 毅昌 01”已于2014 年 12 月 15 日开始停牌。经公司申请,本期债券将于 2014 年 12月 1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