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002524)解除与利华燃气签订的协议
9月19日讯 光正集团(002524)周五午间发布公告称,由于未能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经协商,公司与利华燃气一致同意解除之前签署的合作协议。 光正集团于2014年2月7日与霸州市利华燃气储运有限公司在河北霸州市签订了《光正集团与利华燃气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光正集团出资4135万元收购利华燃气所持有的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同时光正集团对利华燃气进行增资持有其20%股权。双方在天然气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 公告显示,利华燃气退还光正集团已支付的1500万元定金,其中于2014年8月15日支付800万元、2014年9月12日支付的500万元抵作定金退还,剩余200万元于解除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完毕;双方不负有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原签署的《光正集团与利华燃气合作协议》、《备忘录》一并予以解除。 光正集团表示,截止到2014年9月18日,公司已收到利华燃气支付的1300万元退款。此次协议解除不会对公司年度净利润、生产经营及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