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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周三人民日报及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2019-4-17 07:28| 发布者: adminpxl| 查看: 12776| 评论: 0

摘要: 【人民日报】  央企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行业 运行稳中向好 创新步伐加快  今年以来,我国中央企业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企业运行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得以延续,实现首季 ...
     【人民日报】

  央企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行业 运行稳中向好 创新步伐加快

  今年以来,我国中央企业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企业运行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得以延续,实现首季“开门红”。

     【证券日报】

     科创板确定保荐机构跟投事项 比例设定为2%-5%锁定期24个月

    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业务指引》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一季度经济数据预期乐观 中国担纲世界经济新引擎

    在国家统计局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例会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呈现健康发展,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增长动力加快转换。结合已经公布的部分第一季度数据来看,中国经济前景预期乐观向好。

     21家公司年报一季报业绩有望双翻番 社保基金重仓持有4只个股

    进一步梳理发现,共有5只个股截至2018年四季度被两类及以上机构共同持有。其中,杰瑞股份被QFII、社保基金、基金三类机构同时持有,持股总数达到10101.72万股;三一重工、通源石油、利达光电等3只个股均被社保基金、基金两类机构共同持有,持股总数分别为102705.74万股、4400.66万股、124.77万股;隆化科技则被券商、基金两类机构共同持有,持股总数386.42万股。

     北京别墅一季度成交188亿元 换房客出击千万元量级别墅

    据地产营销人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北京别墅成交金额为188亿元,同比上涨268%。值得一提的是,其中4个别墅项目成交金额均突破10亿元大关。

    “一季度别墅成交量上涨主要原因是市场的自我恢复。”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全年成交走势来看,预计将呈现前低后高的趋势,整体则较为平稳。

     【中国证券报】

     科创板首现百亿融资计划 对标上市同行显雄心

    4月16日,上交所受理中国通号、普门科技两家企业科创板上市申请,至此科创板已受理企业达79家。其中,中国通号105亿元的融资金额为79家中最高。

    据不完全统计,79家科创板“种子选手”背后对标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达200多家。招股说明书显示,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在行业定位、行业布局等方面显示出高标准对标同行甚至是领先同行的“雄心”。

     十大券商看市:牛市第二阶段开启

    “A股进入牛市第二阶段”、“4月将出现今年第二轮上涨的最佳买点”......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中信证券(13.46-2.60%)、华泰证券、海通证券(7.70-2.53%)、国信证券等十大券商观点认为,对比2015年,A股将进入牛市第二阶段。而新一轮科技浪潮下,各细分领域真正的稀缺科技龙头,不排除一批10倍超级牛股相继诞生。

     减税降费“春雨”落地 复苏经济滋养民生

    进入4月,随着小微企业按季申报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大征期”到来,减税降费政策效果逐步显现。记者走访发现,减税为制造业企业带来大量现金流,许多小微企业“久旱逢甘霖”,高新技术行业更是感叹“好雨知时节”,将迎来蓬勃发展。税务部门多措并举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减税“春雨”润及全国。

     【证券时报】

     货币政策进入观察期 相机抉择预调微调

    央行近日公布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一季度例会内容引发市场不少猜测。重提“把好货币政策总闸门”、逆周期调节力度从“更加注重”变为“坚持”、新增“保持战略定力”以及多次提到防范金融风险等新表述,让不少分析人士预期流动性拐点到来,有观点甚至断言货币政策宽松周期已经结束,下一步将面临收紧的可能性。

     避税天堂修法 红利还能持续吗

    昔日依托低税率或者零税率以及高度的客户隐私保密制度从而吸引全球大量资金的避税天堂,正在面临多国的联合围剿。

    2019年1月1日,开曼群岛和BVI(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经济实质法令》正式实施,2月22日,开曼发布《地里移动活动的经济实质指南(第一版)》(简称“开曼指南”)。这是有关《经济实质法令》的具体细则,其核心提到,只要在开曼成立和注册的公司,除了投资基金以外,都需要在开曼有实质性的经营业务,比如定期召开董事会,在开曼从事核心创收活动,要有与公司形成的收入相符合的营运支出、员工人数,最后还要提供资料证明公司存在实质性经营,即向开曼税务局提交基本税务报表。否则将面临罚款、注销甚至牢狱之灾的风险,同时会将信息交换给开曼壳公司的母公司、最终母公司以及最终收益人税籍所在地。

     西安奔驰事件持续发酵 车险多年保单业务被叫停

    西安奔驰4S店与女车主纠纷事件持续发酵,如今已蔓延到金融领域。最新情况是,车险长期保单的业务也被叫停。

    证券时报记者多方了解到,多年保单业务被停,直接表现是4月15日中国保信(保险行业基础信息系统平台)关停了系统上多年保单的接口。保险业界认为,这与监管调查汽车经销商是否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有关,不过,车险与“金融服务费”本身并无关联。

     储著胜:鹤岗楼市惊现“白菜价”的警示意义

    近日,一个东北边陲的地级市鹤岗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据报道:该市今年3月份住房均价为1240元/平方米,其中九州兴建小区周围仅为300元/平方米,320平方米的复式高层只要15万元。

    一个偏远的四级小城市房价低人们并不感到奇怪,但低到这个程度还是大大超出了许多人的心理预期,因此,楼市“白菜价”的议论一时四起。

     【上海证券报】

     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成立

    近日,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简称“科创板上市委”)成立大会在上交所交易大厅举行,科创板上市委全体委员、驻会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证监会:坚定不移打击违法违规的场外配资行为

    近日有媒体报道场外配资平台海南贝格富科技有限公司疑似跑路。就此,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晚间发布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称,证监会已在第一时间就此组织核查,经查,海南贝格富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证监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严惩不法分子。

     央企一季度亮丽业绩增添改革底气 国资运作平台与央企专业化重组将各显神通

    央企一季度亮丽的经营业绩,为后续的大力深化改革增添了底气。在国资委4月16日举办的央企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披露央企一季度经营情况,并对下一步央企重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混改等工作安排划出了清晰的行进图。

    彭华岗表示,央企一季度实现“开门红”。一季度央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8万亿元,同比增长6.3%;实现利润总额4265亿元,同比增长13.1%。分月看,央企营收呈现增速逐月提升的良好势头。

央企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行业 运行稳中向好 创新步伐加快

  今年以来,我国中央企业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企业运行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得以延续,实现首季“开门红”。

  央企在投资过程中越来越注重转型发展

  今年一季度,中央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济运行开局良好。

  ——有效投资增速加快。一季度中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40.2亿元,同比增长9.7%。石油石化企业加大天然气保供、油气勘探等投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9.3%;通信企业持续推进5G研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9.5%;相比之下,煤炭和火电企业继续调整优化产能存量和增量,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下降15.9%和10.6%。

  “从这些数据看,中央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越来越注重转型发展。随着高质量发展的推进,也随着企业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投资可以保持相对稳定持续的增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分析。

  ——税费贡献持续增加。一季度中央企业上交税费6494.4亿元,同比增长9.8%。电信企业落实提速降费等要求,降费超过600亿元;电网企业落实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价等政策,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约140亿元。

  ——油电煤运基础供应稳步增长。中央企业积极做好保供稳价,一季度原油产量和成品油销量同比分别增长3.4%和7.4%,天然气销量同比增长5.2%,电网企业售电量同比增长6.9%,商品煤销售量同比增长3.8%,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7.2%,水运总周转量同比增长14.1%。

  ——资产负债率稳中有降。3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中央企业带息负债比率40.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整体偿债能力保持稳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提升。

  彭华岗认为,中央企业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我们这几年处置了1900户‘僵尸’和特困企业,压减亏损或者微利企业法人1.3万户,退出钢铁过剩产能1614万吨、煤炭过剩产能1.07亿吨,完成了2000多万户家属区‘三供一业’的移交,这些都为央企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继续分层分类,第四批试点名单初步确定

  针对社会关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彭华岗介绍,近几年改革在积极稳妥推进,成效明显。

  看数量,目前中央企业以及子企业混改,按照户数的比例,实际上已达70%。去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户数达1003户,地方国有企业新增1877户,国资委系统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一共是2880户。

  看权益,2018年末,中央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19.9万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为12.7万亿元。另外7.2万亿元属于少数股东,少数股东基本上都是社会各类资本。

  下一步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继续分层分类,以更大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同时更加注重改革的质量和效果。“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已经初步有了名单,超过100户,我们正在履行有关程序。”彭华岗透露。

  对于“不敢混、不愿意混”的相关议论,彭华岗说,两条经验需要把握:一方面保护各方权益,关键要做到产权平等保护、治理同股同权、运作过程公开透明,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做到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另一方面,各方要找到共同发展的契合点,朝共同目标发展。

  谈及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混改,彭华岗表示,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关键是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发展情况,“地方国有企业是由地方政府审批,只要是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应该说我们都支持。”

  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加大授权放权力度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目前在中央企业层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有21家。经过几年试点,面扩大了,涉及的行业产业内容也扩大了,如何解决改革中的难点、痛点问题?

  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彭华岗透露,国资委正在制定授权放权清单,很快就会公布,“这个清单是2019年度的,将来每年会根据情况调整。通过制定清单,在如何界定好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边界,在战略规划、薪酬管理、选人用人、产权管理等方面,分类明确授权放权的事项。”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资本运作的平台,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内部运营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包括董事会、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也包括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等。“通过加大改革,真正建立起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彭华岗表示。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方面,彭华岗介绍,根据划转时点的财务数据,两批18家企业一共划转国有资本750亿元。根据2018年度财务快报,划转部分目前已经增值到817亿元,增幅为8.9%,“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按照整体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落实第三批划转工作。”

科创板确定保荐机构跟投事项 比例设定为2%-5%锁定期24个月

    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业务指引》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禁止利益输送行为

    科创板支持科创板发行人有序开展战略配售,为此《业务指引》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差异,限定了战略投资者家数,从概括性要素与主体类别两方面设置了条件资格,并明确禁止各类利益输送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在IPO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境外资本市场的常见做法,有助于向市场表达战略投资者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的肯定、增强其他投资者参与IPO发行的信心,缓解发行压力、有利于股价的后市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境外市场也普遍对引入战略投资者配售做出规定,如战略投资者应承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获得配售的股份应设置锁定期等,以及不得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利益输送等规定。

    科创板支持发行人有序开展战略配售,《业务指引》在总结前期既有案例和境外市场相关规则的基础上,明确了战略投资者的数量、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

    一是从概括性要素与主体类别两方面设置了条件资格,规定了战略投资者的条件和资质要求,并明确禁止各类利益输送行为。

    二是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提高了战略投资者的信息披露要求,以保证战略配售公平公正,保障其他网上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询价前向本所报备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具体名单和承诺认购金额,要求主承销商和律师就战略投资者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披露专项核查意见。

    设定24个月限售期

    《业务指引》明确参与跟投的主体为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诺认购的规模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明确跟投股份的锁定期为24个月,期限长于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据上交所相关人士介绍,“跟投”主体明确为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主要考虑其合规性、操作性、包容性三方面。其一,合规性。上述子公司中只有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完全为自有资金,以其为实施主体符合相关要求。其二,操作性。据统计,目前境内共98家保荐机构,其中59家已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其他绝大部分保荐机构已申请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其三,包容性。考虑到极个别保荐机构因特殊原因无法以另类投资子公司形式跟投的情形,政策允许其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跟投,同时遵守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上述负责人同时介绍,关于跟投规模,主要考虑资本约束效力、保荐机构承受力和科创板健康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须坚持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统筹协调原则。如果跟投制度产生系统性风险,将不利于科创板市场发展和证券行业发展。经征求意见和研究评估,市场主要机构普遍认为跟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2%-5%较为合理。在2%-5%区间内按发行规模分档设定跟投股份比例,并规定单个项目的跟投金额上限,能够避免跟投比例“一刀切”的弊端,减轻保荐机构跟投大型IPO项目的资金压力和市场波动风险。

    对于跟投股份设定24个月的限售期,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其一,结合不同类别股份的限售安排,平衡保荐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保荐机构是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跟投,但还承担了核查把关责任。因此其锁定期应长于一般战略投资者的12个月。同时,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应承担最高责任,因此保荐机构的锁定期应短于实际控制人的36个月。三类主体的限售期应保持一定间隔,以形成义务的有效区分。

    其二,平滑跟投股份解禁数量,减少对市场的冲击。由于证券公司的跟投并非主动投资,且对资本金形成了一定占用,因此预计股份解禁后会尽快减持股份。在此情况下,如果将限售期定为上市当年及其后一个或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则每年初会出现大量跟投股票的集中解禁,对二级市场造成明显冲击。如果将限售期设定为固定时长并以公司上市日作为起始日期,则股份减持较为平缓。综合以上考虑,对跟投股份,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减持的安排较为合理。

    在业界看来,在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有利于改变行业生存状态和价值链结构,推动证券公司行业以投行业务为中心,打造核心竞争力。

    从微观上看,一是有利于发挥证券公司项目筛选功能,强化IPO质量把关,减轻监管层压力。二是有利于发挥证券公司研究定价功能,平衡投资者与发行人利益,平衡IPO估值与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IPO定价和二级市场定价合理性。三是有利于形成证券公司资本补充的良性循环,建立证券公司“获得资本回报、补充资本金、扩大证券公司业务”的业务格局,将证券公司资本变成市场“长钱”,增强行业直接融资服务能力。

    从宏观上看,此举有利于实现“间接融资调结构、直接融资提比重”的金融市场改革目标。IPO市场化发行将吸引一批优质上市资源进入资本市场,并带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有效支持民营、创新企业的发展,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引入证券公司资本及地方政府产业基金等“长钱”,吸引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钱”,构建合理的资金结构;有利于迅速做大证券公司行业,充实证券公司资本,加快培养一批有竞争力的证券公司。基于资本约束、专业能力和法律责任,构建以投行业务为中心的担责机制有利于激活证券公司行业,改变同质化竞争的市场格局,催生真正经过市场洗礼、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世界级一流投资银行。

    引入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制度

    为引导承销商在定价中平衡兼顾发行人与投资者利益,促进一级市场投资者向更为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业务指引》规定了承销商向获配股票的战略配售者、网下投资者收取的佣金费率应当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合理确定。

    在业界看来,引入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制度,有助于引导主承销商在定价中兼顾发行人与投资者利益,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关系,加大对投资者的报价约束,促进一级市场投资者向更为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承销商形成服务投资者的理念、培养长期客户、促进销售能力。

    根据香港市场经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收取比例为新股获配金额的1%。考虑到科创板首次引进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制度,为进一步促进主承销商自主决策、自主约定的理念,《业务指引》规定了承销商向获配股票的战略配售者、网下投资者收取的佣金费率应当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合理确定,佣金费率收取应当遵守行业规范。

    鼓励向中长期投资者优先配售

    引导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为。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的主要作用是稳定新股价格,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与主承销商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密切相关。《业务指引》强化了主承销商在“绿鞋”操作中的主体责任,对行使安排、全流程披露、记录保留、实施情况报备等方面作出要求,并规定主承销商不得在“绿鞋”操作中卖出为稳定股价而买入的股票(“刷新绿鞋”)。

    《业务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发行定价和配售程序,鼓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重视中长期投资者报价的理念,并鼓励向中长期投资者优先配售。

    一是在网下询价方面,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充分重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六类对象长期投资理念,鼓励对这6类产品合理设置具体参与条件,披露这6类产品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引导其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

    二是在网下发行配售方面,鼓励优先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优先配售。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外的其他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还应当保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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