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25长安汽车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 300 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4、实施额度 不超过 300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