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40 亚太科技签署 3D 金属打印合作协议的补充及复牌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科技”)为推进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与美国SenSigma LLC(以下简称“SenSigma”)签署了《合作协议》。公司现就合作协议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协议内容的补充 1、协议中涉及的技术费 协议中约定:作为对协议中所列技术授予许可及由SenSigma在本协议项下所提供服务的对价,亚太科技或亚太打印科技向SenSigma支付技术费为一百万美元($1,000,000)。 2、协议中涉及的关键零部件和耗材的采购安排及进口设备的销售分成 协议中约定: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范围内,对SenSigma授予的许可亚太科技或亚太打印科技有权授予分许可(包括技术和产品销售)。 达到双方的约定条件时,SenSigma将向亚太科技提供所需关键金属部件和金属粉末及其价格清单。SenSigma将协助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采购在中国制造3D打印机所需的所有零件和材料。如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不能直接采购到该零件和金属粉末,则SenSigma将作为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的采购代理人采购该零件和粉末。 对于由SenSigma负责进口的在中国国内组装的3D打印机,亚太科技或亚太打印科技须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支付机器的销售佣金。 3、协议中涉及的Mazumder的情况 协议中约定:Mazumder将拥有亚太科技金属3D打印首席科学家称号,且将在中国向其提供办公室,但Mazumder并非亚太科技的雇员,而是由其顾问公司LaserSciences,Inc.所雇佣的独立顾问;亚太科技将对本协议第二年及以后年份向其所在的顾问公司付费,年度顾问费将由双方约定。 4、协议中涉及的技术使用范围 协议中约定:除3D打印外,SenSigma和Mazumder的技术亦应用广泛,因此对于该技术在其它领域的应用,即使是在本协议中的中国地理区域内,SenSigma和Mazumder也仍然保留该技术在其它领域的使用权。 5、协议中涉及的对方与其他商业实体合作的排他性 协议中约定:亚太科技和亚太打印科技将尽最大努力推广此技术在中国的使用。Mazumder和SenSigma将与亚太科技一同合作促进该技术在中国的使用,且就中国的区域而言,不与位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以内的任何其它商业实体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