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被称作地球之肺,而处在长江上游的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因为直接与长江干流连接,所以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一旦污染,后果不堪设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这样一个建在自然保护区中的工业园区,石柱县政府又是如何通过审批的呢? 石柱县副县长王露波说,当时向各个部门征求意见的时候,都是反映没有冲突,所以就批复下来。 实际上,县里要规划这样一个项目是要相关部门上会论证的,但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在谈到这个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情况时,态度都显得讳莫如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