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及江苏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的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未有超过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历年各项承诺均已严格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