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利弊同在
在国际上,相互保险也是一种主流的保险形式,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全球相互保险收入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几乎达三分之一。 但在中国,相互保险这一形式属于新兴事物,但已引发不少资本的角逐。5月26日,我国第一家寿险相互保险公司信美人寿宣布开业,由蚂蚁金服、天弘基金、国金鼎兴、成都佳辰、汤臣倍健、腾邦国际、新国都、北京远望、创联教育等9家机构为其主要发起会员,初始运营资金为10亿元。 更早开业的众惠财产则由永泰能源、大连先锋投资管、昆吾九鼎投资、金银岛(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发起会员,初始运营资金为10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与通常意义上的股东入股不同的是,这些资本对相互保险公司没有经营权上的干涉,更多的是获取借款成本的约定利益。 这是相互保险的独特优势,也是劣势。尽管避免了股东利益的争斗造成公司内斗,但是股东能将自己的资源倾注多少都不好说。 其次,相互制公司没有股东,也就没有外部的约束,但其所有权经营权也是分离的,一般投保人参与管理有成本,很难参与公司决策,易出现内部人控制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