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028玉龙股份与“朴新资本”签订了设立教育基金的协议 3月24日复牌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披露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公告阐明,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与无锡市朴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新资本”)签订了设立教育基金的协议。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文件规定,对上述公告补充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无锡市朴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基金备案名称为准,下称“教育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重要风险提示:本次签署的《协议书》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基础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最终协议能否签订及能否通过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出资设立教育基金是公司正常的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有效开展并购业务,抓住教育行业的并购机会,联合产业优势资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朴新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教育基金,由朴新资本作为教育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教育基金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公司认购份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剩余份额向其他出资人募集。 基金投资方向为教育相关产业,主要投向为每个地区内知名度较高的私立小学、初中、高中及幼儿园。根据合作协议,目前已拟定基金的大致框架,但合伙协议尚未最后签订。本公司对后续基金的投资将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及组织形式:无锡市朴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及出资:基金规模 20 亿元,公司意向认购教育基金的份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剩余份额向其他出资人募集,实际出资时点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3、基金募集及设立安排:基金拟注册在无锡。目前基金尚未设立,公司将根据基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基金期限:基金拟设立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 2 年,退出期 3 年(有限合伙人有权选择在退出期届满时退出);投资期自基金初始募集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投资期结束后至基金存续期限届满之间 3 年为退出期。 5、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其他合伙人暂未最终确定,具体的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出资进度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基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基金的管理模式 1、基金的运行方式:朴新资本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公司层面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项目推进与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须经超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2、目前交易双方正在就基金具体的管理和决策模式、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管理费用及收益分成方式等细节问题进行磋商,公司将根据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基金的投资模式 1、基金投资方向:基金投资方向为教育相关产业,主要投向为每个地区内知名度较高的私立小学、初中、高中及幼儿园,目前尚未有明确收购意向的标的。 2、目前双方正在就基金的投资项目和计划、投资后的退出机制等问题进行磋商,公司将根据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出资设立教育基金,其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的专业资源、项目资源和资本优势,在不承担实际试错风险的情况下,通过近距离观察学校运营过程,快速掌握学校行业的运作经营,为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奠定经验基础。另一方面也能取得并购基金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影响 教育行业本身拥有强大的护城河、与经济周期关联性小等特征,教育基金的运作将不断提高公司在教育领域的投资水平,增强公司对教育行业的整合能力,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式扩张,从而为公司战略转型、多元化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本次拟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78%,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1%。基于目前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状况及当年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已于 2016 年 3月 23 日申请紧急停牌一天。现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开盘起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