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33塔牌集团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2,275,016剔除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股份21,494,980股后的1,170,780,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002803吉宏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85,009,2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4,941,500股后的380,067,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6,824,403.68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ª【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002960青鸟消防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8,870,96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4,731,590股后股本744,139,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0000元(含税),预计人民币260,448,781.6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003000劲仔食品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51,069,15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3,310,000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后的股数,即以447,659,1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4,297,747.70元(含税)。(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0019硅宝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采用分配总额固定方式,具体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0股后的391,06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0416苏试试验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60,393股后的503,987,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0532今天国际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310,231,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3,069,39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0750宁德时代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609,630股后的4,387,431,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50.28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25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0801泰和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2024年3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436,700股,按照公司总股本218,43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436,700股后208,99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901,881.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0904威力传动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383,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534,609.92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1004嘉益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4,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8,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红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4.06%。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1076新瀚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5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301281科源制药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2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600211西藏药业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737元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2024/4/29 除权(息)日2024/4/30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302024/4/30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4/30 601882海天精工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7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2024/4/29 除权(息)日2024/4/30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4/30 603565中谷物流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72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4/29 除权(息)日2024/4/30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4/30 830879基康仪器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35,187,776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9,497,776股减去回购的股份4,31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2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832225利通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765,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5,765,74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6,918,894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836504博迅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33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