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业税收概念股票(水电业税收概念上市公司,龙头股,受益股)大全 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国投电力(600886) 川投能源(600674) 长江电力(600900) 国电电力(600795) 桂冠电力(600236) 粤水电(002060) 浙富控股(002266) 韶能股份(000601) 安徽水利(600502) 岷江水电(600131) |